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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开展专题党课和党纪学习案例研讨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5 15:29:46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讯(魏芳芳报道)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纪律教育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深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引导学院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2024年6月18日,经管学院党总支开展专题党课和党纪学习案例研讨会,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金小军同志出席会议,会议由经管学院党总支书记苏敏俊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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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纪学习教育案例研讨。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时的重要讲话以及2024年全省高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文章中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推动,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落实《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纪律”,要求通过纪律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党纪律观念、提升党员纪律自觉。强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信任和监督、职权和特权、原则和感情的关系”,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强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

随后金小军同志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全体党员老师上专题解读党课。金小军同志围绕新修订《条例》亮点、新增或删减条文解读、持续坚强纪律建设三大板块,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他表示,新修订的《条例》有根可寻、有据可查,它的修订是一件非常严肃且严谨的事情,严谨到修改的一个标点符号都是党经过了深思熟虑、反复推敲的结果。授课中,金小军同志从《条例》修订的背景和过程、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对新《条例》进行了详细全面解读,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同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执行《条例》作出了安排和部署,如学院的学生工作要加强安全教育,暑假到来之际,防溺水、防火等安全工作要做细做实。并结合自身的学习体会和运用了大量的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展开举例说明,强调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常修课,在思想上“掸尘土”,在行动上“照镜子”,在严守纪律规矩、实干担当作为上做表率,对党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提供了积极帮助和有力指导。并强调要严实工作作风,防止形式主义,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结合起来,为广大党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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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总支统战委员方泽同志就党纪学校教育案例进行剖析。方泽同志表示,案例中某局干部钱某行为属于婚宴报备“言行不一”,与向组织报告事项严重不符,违规操办,造成了不良影响。收受礼金 47.53 万元的行为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对党忠诚、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加强党性修养、锻炼党性心性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过此次专题党课,全体党员老师深刻领会了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加强对《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切实将学习过程转化为强化纪律意识、促进工作贯彻落实的过程,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助力学院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以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新成效推动学院双高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一审  魏芳芳  二审  谢欢   三审   苏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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