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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党总支召开党纪学习专题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3 14:13:4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本网讯(魏芳芳 报道)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有关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广大党员教师增强纪律意识,做到心存底线,知行知止。2024年5月13日,经管学院党总支进行党纪学习专题会议,经管学院党总支书记苏敏俊、副书记、院长陈正军以及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苏敏俊书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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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一项,苏敏俊书记上党课,为全体党员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苏敏俊书记紧紧围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带领党员老师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尤其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背景、意义;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及修订的主要内容;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的三方面要求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并对党员老师提出要求,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锤炼党性修养,深刻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明纪法、守底线,把遵规守纪作为日常工作中的言行准则,此次党课语言通俗易懂,案例具体生动,在座党员教师不仅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也进一步坚定了他们作为党员的信念和责任感,相信今后将更加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于律己,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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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二项,为增强党员老师遵规守纪的自觉,更好的进行应知应会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纪束心、以规束行,全体党员进行2024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测试。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试题涵盖了填空、单选、多选、判断、简答等多种题型,全方位考查党员干部对《条例》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巩固检验学习成效。党员老师积极参与,认真答题,秩序井然,展现了良好的学习态度和纪律作风。

会议第三项,党纪高校教育案例研讨,魏芳芳同志进行发言。习近平曾在全国教育大会上说到:人民教师无上光荣,每个教师都要珍惜这份光荣爱惜这份职业,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己。做老师就要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案例中五名高校辅导员收取培训中介费的行为涉及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纪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党员干部禁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对禁止从事的六种行为作了列举,其中之一便是“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处理。更是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和第十项规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本案例的涉事教师,无视规定,顶风违纪,触碰了师德底线,损害了群众利益和教师队伍形象,少数教师依法执教意识淡薄、自身修养有待加强。

最后苏敏俊书记进行总结发言,表示作为高校党员教师,类似收取培训中介费用的行为是坚决不允许的,不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都不能从中谋利,这是人民教师的底线,我们在座各位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进一步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以后我们要在组织内部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持续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师德师风问题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希望广大教师要以案为鉴,增强依法执教意识,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断提升个人师德素养,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一审 魏芳芳 二审 谢欢  三审  苏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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